天津工业生物所管理部门负责人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肩负着发展工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 现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管理部门负责人,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岗位需求
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产业合作部负责人、条件保障部负责人各1名。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科技发展处负责人
1. 岗位职责:
(1)主持科技发展处工作。
(2)参与制定研究所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研究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管理。
(5)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维护和拓展项目渠道;负责科研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奖励申报以及科研档案管理。
(6)负责创新体系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与宣传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2. 任职条件:
(1)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5年以上生物学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熟悉科技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开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产业合作部负责人
1. 岗位职责:
(1)主持产业合作部工作。
(2)负责研究所成果转化管理条例的制定与执行。
(3)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营。
(4)负责所地合作。
(5)负责生物产业分析与生物产业联盟建设。
(6)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2. 任职条件:
(1)研究生学历,5年以上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工作经历。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熟悉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
(5)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条件保障部负责人
1. 岗位职责:
(1)主持条件保障部工作。
(2)负责科研装备的建设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装备平台的建设。
(3)负责科研物资的统一采购与综合配置。
(4)负责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基建工程。
(5)负责住房、办公用房、实验室的分配与管理。
2. 任职条件:
(1)研究生学历,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具有装备采购管理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5)熟悉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政策,有实际工作经验。
(6)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
(7)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岗位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1.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1)、《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招聘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tib_zp1@tib.cas.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同时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职务职称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等)。
2. 研究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初选通过者,将电话或E-mail通知参加竞聘答辩。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材料恕不退回。
3. 所外人员竞聘通过者需按规定进行政审和体检。
4. 本启事有效期截至2020年8月24日下午17:00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2482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