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教育发展处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教育发展处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育发展处高级业务主管或业务主管(局地合作) 1人
二、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承担行管局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具体工作,参与中科院京区“3H”工程教育保障工作,负责中科院附属实验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初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三)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协调好学校同社区内各单位的关系,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保障正常的学校秩序;
(四)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中共党员,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以上初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二)在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五年,或具有正高级教师岗位任职经历;
(三)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工作,了解全市教育发展情况,了解机关工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相关工作的性质和内容;
(四)为人正直诚信,善于团队合作,拥有较强的执行力,勇于接受挑战和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五)北京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
(六)曾担任过中小学校级领导岗位或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以上(一)至(五)须同时满足。
该岗位要求录用人选在试用期内工作日出勤率达到95%及以上。
四、应聘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准备以下材料:
1.《应聘登记表》1份;
2.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培训经历、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等个人简历1份;
3.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电子版材料1份,相关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面试前提交审核。
(二)简历投递邮箱:请将本人应聘资料压缩后发送至:dn@caseab.ac.cn,并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后续将根据实际招聘情况,进行简历不间断筛选及组织人员竞聘,待合格人选到岗后,招聘期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