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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生物所管理部门负责人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肩负着发展工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 

  现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管理部门负责人,欢迎符合条件人员应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岗位需求 

  综合处负责人、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人事教育处负责人、财务资产处负责人、党群办公室负责人、产业合作部负责人、条件保障部负责人各1-2名。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综合处负责人    

  岗位职责:    

  1)主持综合处工作。  

  2)负责研究所综合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3)负责研究所综合事务管理及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查督办。  

  4)负责研究所重要活动与会议的组织协调。  

  5)负责对外宣传、联络与接待。  

  6)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5)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    

  岗位职责:   

  1)主持科技发展处工作。   

  2)参与制定研究所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研究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管理。  

  5)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维护和拓展项目渠道;负责科研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奖励申报以及科研档案管理。   

  6)负责创新体系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与宣传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任职条件:   

  1)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5年以上生物学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熟悉科技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开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人事教育处负责人    

  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教育处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3)负责人才引进、机构设置与岗位管理。   

  4)负责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5)负责研究生教育与博士后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4年以上管理或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熟悉人事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财务资产处负责人 

  岗位职责: 

  1)主持财务资产处工作。 

  2)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 

  3)负责各项收支情况的财务分析。  

  4)负责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5)负责研究所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基建财务的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任职条件: 

  1)财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工作8年以上;具有国家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者优先。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熟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政策与法律法规,系统掌握财务管理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  

  5)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岗位职责: 

  1)主持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重要党务活动及综合性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3)负责党委决策及重要党务工作的督办。 

  4)协助党委开展干部工作。 

  5)协助党委处理各基层党组织请示事项。 

  6)负责重要党务文字材料的组织。 

  7)负责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青妇和创新文化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突出党务工作业绩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系统掌握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原则、方法与工作程序;具有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5)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六)产业合作部负责人 

   岗位职责: 

  1)主持产业合作部工作。 

  2)负责研究所成果转化管理条例的制定与执行。 

  3)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营。 

  4)负责所地合作。 

  5)负责生物产业分析与生物产业联盟建设。 

  6)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任职条件: 

  1研究生学历,5年以上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工作经历。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熟悉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  

  5)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七)条件保障部负责人 

  岗位职责: 

  1)主持条件保障部工作。 

  2)负责科研装备的建设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装备平台的建设。 

  3)负责科研物资的统一采购与综合配置。 

  4)负责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基建工程。 

  5)负责住房、办公用房、实验室的分配与管理。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3申请正处级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副处级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具有装备采购管理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5)熟悉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政策,有实际工作经验。 

  6)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强的计划、分析、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  

  7)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岗位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应聘简历、《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800字左右应聘陈述以附件形式发送至tib_zp1@tib.cas.cn ,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同时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 (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等) 

  2)研究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初选通过者,将电话或E-mail通知参加竞聘答辩。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材料恕不退回。   

  3)所外人员竞聘通过者需按规定进行政审和体检。 

  4)本启事有效期截至201810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2-8486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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