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区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院部机关党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认真落实<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工发﹝2012﹞6号)的要求,为加强京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工作落到实处,京区党委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京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基础保障水平、党建制度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 结合实际扎实推进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在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的大事、难事、实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调查摸底,分类定级。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群众测评会,请党员和群众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打分。各单位党委要重点调查每个党支部的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党支部进行打分和分类定级。
2、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一方面,各单位要支持京区党委和院党校联合举办的“科研一线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积极选派科研一线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不断提升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各协作片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培训。
3、 解决问题,整改提高。各单位党委坚持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原则,深入研究和解决基层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和指导基层党支部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争取转化一批后进党支部,提升一批一般党支部,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支部,使每个基层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
三、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支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党委要认真组织党员积极投身到活动当中,把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与推进“创新2020”和“一三五”规划结合起来,营造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根据中组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部署,在时间进度安排上,3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并于3月15日下班前将分类定级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至京区党委组织部;4月认真组织支部书记培训;5月底前完成整改提高。请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奏,做好相应部署,开展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请各单位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及时将取得的好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上报和反馈给京区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