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旅游业大发展 做好全域旅游顶层设计
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提出,加强规划工作,做好全域旅游顶层设计;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加强旅游规划实施管理。就做好全域旅游顶层设计的重要意义、亮点重点和实施建议等,本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形成发展合力
全域旅游是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导向,是一个全新的概念。采访中,专家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规划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的重要性,并谈到了传统旅游规划与全域旅游规划理念的不同。
“以前,旅游业由旅游部门一家干,可以说,旅游部门在‘单打独斗’地做规划,现在变成全域旅游规划,则是在强调各个部门之间的融合。”山东财经大学旅游发展研究所所长王旭科表示,有了全域旅游规划,一方面旅游发展规划可以更好地实施,另外一方面也更接地气了。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钟林生认为,规划在旅游业中具有纲领性和指导作用,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旅游规划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旅游发展规划有助于明确示范区未来发展蓝图和具体举措,统一各界认识,协调好部门利益,落实好责任关系,形成发展合力,合理配置资源,有效指导实践,保障示范区可持续发展。
“旅游发展规划是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示范区创建工作科学、有序、规范进行的基本保障。”山西财经大学旅游学院院长弓志刚认为,全域旅游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必须有科学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目标、方向、定位、规模、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环境、交通、配套规划以及战略步骤等来规范、引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突出旅游功能
记者注意到,导则提出,“在实施‘多规合一’中充分体现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
弓志刚说,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旅游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是重中之重,这是示范区创建成功与否的关键。
钟林生认为,在实施“多规合一”中充分体现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有助于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的带动作用。因为旅游业关联性广泛、综合带动作用强,“食住行游购娱”基本涵盖了主要生产消费领域,涉及文化、生态、水利、农业、交通、土地等多个部门。
文旅帮CEO张继琼表示,就国内的规划管理体系来看,部门分割现象比较严重,专项规划由职能部门编制与实施,各规划衔接度不高,难以形成合力。而突出旅游作用的“多规合一”,创新编制规划机制,协同城乡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公共管理导向规划,整合交通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融合工业、农业等产业发展规划,分别实施,可以达到统筹一致的目的。
强化部门协同
完整的旅游规划体系包括什么?如何进一步完善旅游规划体系?
钟林生解释,旅游规划包括示范区总体规划、景区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景观与设计规划。为此,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以全域资源要素配置作为规划主体,重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旅游产业要素规划、旅游产业融合规划;二是需进一步修订《旅游规划通则》等相关标准,或出台全域旅游规划技术规范;三是提高旅游规划在“多规合一”中的地位,借鉴“系统工程”理念,用全域旅游统筹示范区各部门规划,在规划中充分反映全域旅游的发展需求。
弓志刚建议,首先要提升示范区旅游规划的级别,也就是提升它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在示范区各项相关规划中,旅游规划应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相关规划应服从于旅游规划,在“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以旅游为引领。其次要创新旅游规划的评审制度,严格把关,确保编制的示范区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同时,还要建立示范区旅游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旅游规划能够落地。
张继琼表示,全域旅游规划因规划区域面积大、产业要素种类多、面对的客群类型和需求多种多样,具有谱系广、叠加性高的特点,因此在编制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各省市县区应根据自身资源与旅游发展情况,制定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生态旅游、智慧旅游、旅游目的地品牌营销、旅游区规划和投融资规划等专项规划,形成“一总多专”全域旅游规划体系,不断提高和完善全域旅游规划体系和规划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更好地引导旅游产业的有序发展。
“旅游存在很多专项规划,比如水上漂流规划、研学旅游规划等,不仅需要旅游专家,也需要其他方面的专家和很多部门共同编制。”王旭科建议,把全域旅游发展任务分解到不同部门,由各相关部门协同编制。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邢丽涛 发布时间:2017-6-19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