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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中心与江西抚州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17日,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在抚州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生态环境中心主任欧阳志云研究员与抚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朝武分别代表双方签约,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鸿星,抚州市各行政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心综合办公室、科技开发处等相关负责人、科研人员代表出席。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友好的座谈。张鸿星对欧阳志云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抚州市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对生态环境中心一直以来对抚州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随着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抚州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一定会找到很好的契合点,实现同频共振、共同发展。 

  欧阳志云指出,抚州市作为江西省第一个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城市,在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与生态建设中开展了大量的探索和创新,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战略协议的签署正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的集中体现。他表示,生态环境中心愿意同抚州人民一起开展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化机制的创新与实践,为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近年来,抚州市充分发挥文化与生态两大优势,用新发展理念谋划抚州发展,用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抚州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绿色崛起之路,经济社会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尤其是去年以来,抚州市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签约仪式后,张鸿星为欧阳志云颁发了抚州市科技顾问聘书。 

座谈会现场

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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