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术语解释
防空地下室:分为甲类、乙类防空地下室
(1)、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
(2)、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1、防空地下室:具有预定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在房屋中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地下室。
2、人员掩蔽工程: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分一等人员掩蔽所和二等人员掩蔽所。
3、配套工程:系指战时的保障性人防工程(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工程)。
4、主体: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
5、清洁区: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而且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6、染毒区: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7、防护单元: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称体系的使用空间。
8、抗爆单元:在防空地下室(或防护单元)中,用抗爆隔墙分隔的使用空间。
9、人防围护结构:防空地下室中承受空气冲击波或土中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体和地板的总称。
10、临空墙:一侧直接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为防空地下室内部的墙体。
11、口部:防空地下室的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它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口部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外的部分,如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和竖井、防护门以外的通道等。
12、室外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外的出入口。
13、室内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内的出入口。
14、防护密闭门: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15、密闭门:能够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16、密闭通道: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下,通道不允许人员出入。
17、防毒通道: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下,通道允许人员出入。
18、防倒塌棚架:设置在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上方,用于防止口部堵塞的棚架。棚架能在预定的冲击波和地面建筑物倒塌荷载作用下不致于坍塌。
19、人防有效面积(既使用面积):能供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其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
20、掩蔽面积: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有效面积。其值为扣除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室内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厕所、洗漱室等面积。
21、战时通风:保障防空地下室战时通风的功能。包括清洁通风、滤毒通风、隔绝通风三种方式。
22、清洁通风:室外空气未受毒剂等物污染时的通风。
23、滤毒通风:室外空气受毒剂等物污染,需经特殊处理时的通风。
24、隔绝通风:室内外停止空气交换,由通风机使室内空气实施内循环的通风。
25、超压排风:靠室内正压排除其室内废气的排风方式。有全室超压排风和室内局部超压排风两种。
26、自动排气活门:超压自动排气活门的简称。靠活门两侧空气压差作用自动启闭的具有抗冲击波余压功能的排风活门。能直接抗冲击波作用压力的自动排气活门,称防爆自动排气活门。
27、防爆地漏:战时能防止冲击波和毒剂等进入防空地下室室内的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