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服务至上 科学管理 勤政高效
干部人事处

劳动保护

  

  一、保健津贴

  1.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实施保健食品制度暂行办法

     【92】科发人字0279号

  2.对执行【92】科发人字027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92】人字396号

  二、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

      【86】科发干字0804号       

     【86】科发干字0851号

  三、工伤评残

  1.评残条件、评残程序及确定评残等级

     【89】财文第字455号

  2.因工(公)评残后的待遇(伤残保健金标准)

     人教字【2004】45号(民发【200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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