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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格局变化知识产权突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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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的世纪,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面临新的形势。 从国际范围看,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整个世界的经济结构正在进行新一轮的重大调整,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为主要内容的高技术产业迅速崛起,使全球的经济、科技发展的格局发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变化。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走向对国际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影响。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和领域不断增加;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逐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有所延长;对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条件更为严格。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执行。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边境措施得到更为广泛的使用;在处理国家和地区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时,引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三是一些大国和地区开始推动专利审查国际化。这一主张既有提高专利审查效率,降低专利制度运行成本的客观效果,但同时也形成了对传统的专利“地域性”原则的冲击。四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先后提出了振兴本国经济和增强本国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有的国家为了保护和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寻求通过双边、多边谈判使其它国家强化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五是知识产权立法及其保护标准,打破了主要由各个国家自主确定的传统格局,被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范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 在这一过程中,围绕如何使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各国分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利益,不断出现尖锐的矛盾和纷争。以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签订为标志,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进入了一个空前活跃的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经济、科技、贸易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了历史性的提升。 从国内来看,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大环境、大背景空前有利。近些年来,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为重要内容的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开始进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实现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已经提出;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成为应对入世后国际竞争的重大举措;围绕实行科教兴国战略和加强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的要求,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要求我们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而且要求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大,速度加快,使得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我国经济、科技和对外贸易领域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一系列积极变化,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营造出更为有利的大环境。 在大好形势面前,我们对专利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总的来看,由于我国专利工作还处于一个初步发展阶段,我国专利工作的总体状况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入世后面临的形势还不相适应。这两个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问题。 ——我国企事业单位专利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未从根本上得以扭转,掌握和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总体上看,能把专利工作切实纳入到技术创新全过程,并且在制度、组织、人员上给予保障的企事业单位数量不多,拥有较多自主知识产权并善于运用专利制度的单位更少。国内企事业单位向外国提出的专利申请很少,今年虽增加到2000件左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专利管理与经济管理、科技管理和外贸管理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某些方面表现得还比较严重。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在经济、科技活动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有关专利权归属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在经济、科技、外贸等领域的管理中,缺乏专利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对科技创新活动还有待实行明确、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经济、科技工作中运用专利战略和策略的意识和能力远远不够。从微观层面来看,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申请中,没有进行专利检索、预测、分析和论证并提出知识产权目标的占相当大的比重,技术创新活动中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依然比较严重。在技术引进的过程中,注重专利信息检索和在消化吸收基础上进行创新并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企业还很少。从宏观层面上来看,专利战略的研究与运用在国家经济、科技发展战略中缺乏相应的地位,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高技术发展和产业政策的制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还不够。 ——专利审查周期较长,专利保护力度不够,整个专利工作体系及其以信息化为特征的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亟待加强。我国专利审查周期近年来虽明显缩短,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相当差距。近年来,尽管在专利立法和司法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在及时处理、查处专利案件,切实、有效保护专利权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需要在调整中进一步发展,中介服务队伍的整体规模、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大力提高。
(摘自《法制日报》200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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