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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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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一要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为经济发展服务;二要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和发展过程中,扩大合作与交流,赢得主动权,维护国家利益。为实现这两项基本任务,今后两年,应当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要求,采取重大的综合性应对措施 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要求,要紧密围绕大幅度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高我国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这一目标,采取一些重大的应对措施:一是加强专利战略的研究与运用,并使之纳入到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发展战略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准备从明年起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这项工程将选择一批国民经济的重点行业和高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会同有关经济、科技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领域专利申请的国际国内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分析,充分利用专利技术信息,帮助科技创新主体正确选择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优势,并尽可能地将其变成知识产权优势。通过这项工程的实施,争取为我国的科技创新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针对国家、地方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地方的各类科技计划,进行专利管理工作状况的调查分析。通过调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使专利工作尽快适应入世的形势要求。三是密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尽早出台支持涉外专利申请的相关政策,以鼓励企事业单位把自主研发的具有国际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向外国申请专利,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四是继续努力提高专利审查的综合能力。五是密切关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发展的动向并做好各项预案的准备工作,促使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调整能够有利于世界各国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利益。 二、为推动国家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营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 今后两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会同经济、科技、外贸主管部门,共同推进专利制度与经济、科技、外贸管理制度的衔接与协调工作,使专利工作切实纳入到经济、科技、外贸的管理体系之中。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同科技部达成共识,正在抓紧研究解决科技管理与专利管理脱节问题的具体方案。 在继续坚持人民法院司法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执法两条途径的专利保护模式基础上,细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强化行政执法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及其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专利信息系统的建设。今后几年将在全国选择10个左右的地方或行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共建适合该地方经济、科技发展或该行业发展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专利实施数据库,为科技管理和技术研发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检索和利用专利技术信息,提供一个公共的网络平台,促进专利信息的传播与运用,促进全国技术市场的发展。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调整,在我国的经济、科技工作中实行明确、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针对当前我国拥有原创性专利少的突出问题,进行有关政策的研究与调整工作。要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尽快制定与国家、地方科技计划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的政策。这个政策的导向是: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知识产权权益关系,充分调动科技计划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两方面的积极性,以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计划领域中的创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促进我国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各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积极会同经济、科技、外经贸等主管部门,分别对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政府间合作项目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提出我国合理分享相应的知识产权权益的政策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着手进行“职务发明条例”等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另外,应努力提高我国专利工作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体系的建设,加强专利宣传培训及专利队伍的建设。
(摘自《法制日报》200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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