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理论创新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关系,大大深化了我们对推进理论创新重要性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们实践活动的产物。这种具有能动性的实践活动的重要表现,就在于人们能够揭示和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进而依据这些规律推动社会的发展和变革。这个揭示和把握规律的过程,就是不断深化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过程。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又会在更高层次上引领和推动实践活动的展开。理论创新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揭示和把握越深刻,对人们的实践活动就越具有指导性,就越能够发挥对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引领和先导作用。
毫无疑问,社会发展和变革是人们各项创新实践综合作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理论创新既与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及其他创新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又对其他创新产生先导和推动作用。理论创新是人们对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规律更深刻、更完整的认识,它为人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导人们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拓展新视野,开辟新思路,形成新认识。因此,理论创新是其他创新的前提和基础。有了理论创新,就能为其他创新提供指导和支撑,就能推动其他创新实践的深入展开,防止和避免盲目性、自发性和随意性。江泽民同志指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就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坚持理论创新的集中体现和取得的最伟大的成果。其他的一切创新都是在这种理论创新的指导下和推动、影响下进行的。”回顾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可以看到,无论是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还是其他创新,我们每前进一步,都是以理论上的创新为前提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各方面的创新,也必须坚持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理论创新作支撑。
人们的社会实践有赖于理论的指导,而理论一旦产生并为人们掌握,就会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巨大力量。当今世界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面对深刻变化着的世界和深刻变化着的中国,面对由此带来的许多需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作出回答和解决的新问题,理论创新的先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要使党和国家的事业不停顿,首先理论上不能停顿。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深刻认识和把握当代世界和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及其规律,才能更好地把握时代大局;也只有通过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才能紧跟时代潮流,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根本问题,大大深化了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摘自《人民日报》2002年12月26日作者:任天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