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党章在“党的干部”一章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虽然仅仅增添了6句话,却使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更加具体,也更符合时代的要求。
首先,提出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的政治要求。这个政治要求既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理论的创新,又体现了十六大党章在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层面上对各级领导干部规范、科学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在发展,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水平也要与时俱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对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要求,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掌握执政党建设理论的要求。讲政治,首先要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的核心。抓住这个核心,从理论上弄懂弄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自觉地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才能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成为带领人民群众干好事业的主心骨和带头人。
其次,提出了“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要求。十六大党章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理想、信念要求,涵盖了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体现了时代精神。作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解决自身的理想信念问题。理想信念是基础,只有夯实基础,才能坚定不移地把握前进的方向。坚持理想、坚定信念,必须与时俱进,以符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要求。这既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也是一个领导干部充满活力的关键所在。坚持理想信念,不断开拓创新,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做到“三个解放出来”,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提出了“依法办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掌权用权要求。十六大党章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并把“依法办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条件。从十五大报告提出要“依法治国”,到十六大把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办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公仆意识、依法执政意识。依法办事,就必须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就必须在执纪执法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必须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时刻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重,就是要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自省,就是要不断地反思自己,“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自警,就是要常常提醒自己,警戒自己;自励,就是自己要发奋而起,努力图强。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既要靠“依法办事”锻炼“外功”,又要靠坚持“四自”苦练“内功”。必须明白,“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切不可将为人民谋利益的“公器”变为损害人民利益的“私产”。
“立功欲坚不欲锐,成功在久不在速”。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按照党章规定的必备基本条件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在新世纪的征途上开创各项事业的新局面。
(摘自《人民日报》2003年02月11日作者:李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