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要求,参照《中国科学院政策规章管理暂行规定》,心理所于4月起先后召开两次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部署研究所规章制度清理工作。
为了保证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综合办公室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着“职能到位、制度完善、机制协调、监督有力”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各部门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完善和修订。
在开展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的同时,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规章制度建设:第一,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政策规章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规范备案。第二,今后每年定期对上一年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和公示。第三,充分发挥职代会监督作用,建立公布公众提请审查的范围、方式、处理程序以及投诉咨询途径,做到渠道畅通,处理及时,保证制度建设得到有效落实。第四,建立和完善研究所各部门对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的制度,及时废止、修改过时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政令统一。
通过此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我所规章制度建设,对于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研究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推进研究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心理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