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人员调配和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单位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人员调配和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管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单位范围
(一)直属在京事业单位;
(二)在京直属绝对控股企业;
(三)在京直属绝对控股企业下属的全资或与我院绝对控股企业单位共同注资的公司。
二、需报送的材料和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15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各单位梳理情况的书面函件;
(二)《基本信息采集表》;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
(五)企业单位组织机构图。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真整理填报《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企业的组织机构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工商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对后续工作造成影响。
附件:基本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