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京区各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管理工作,根据人社部《关于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申报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接收毕业生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接收计划
1.各单位要认真摸清各部门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了解本单位的岗位空缺数,掌握其对毕业生在部门、岗位、生源、学历、专业等方面的详细需求,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申报计划。
2.各单位在摸清2013年度对毕业生真实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建设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考虑京内、京外两地生源,做到专业对口、层次合理、比例适当。对京内生源接收计划不低于毕业生接收计划总数的30%,管理岗位须接收京内生源毕业生。
3.各单位应紧密围绕主业发展的需要,遵循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项目优先的原则,合理制定毕业生接收计划。在京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用人需求,不通过接收京外生源毕业生落户北京进行补充。
二、申报要求
1、各企事业单位申报毕业生接收计划,应以人事部门名义向北京分院行函。要对照毕业生接收政策原则,认真总结本单位2012年的毕业生接收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工作的举措;要紧密围绕本单位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说明2013年度毕业生接收计划方案需求情况的有关考虑,如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等情况,申报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增长的,须在书面函件中特殊说明,并随附相关批件。在提交的毕业生需求岗位时,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充分研究同意后报送,确保岗位需求真实。
2、申报时间:各单位申报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书面函件及申报表格,务必于2012年10月23日前报送北京分院人事处,逾期将不列入2013年毕业生接收计划。为报送表格的清晰准确,电子版的文件和表格全部放在北京分院网(www.bjb.cas.cn)办事指南—人事处—人事调配工作栏内,方便各单位查询使用。
3、为方便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各单位填报的详细需求信息将通过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填报“发布招聘信息时公布的联系方式”时,可以为联系电话、开展招聘工作网站的网址、接收求职简历的邮箱地址等。
4、2013年在毕业生接收工作上,将进一步强化“据实申报岗位需求,对应岗位开展招聘接收”要求,拟接收毕业生信息报备工作将与计划申报工作直接关联,请各单位务必做实做细,确保毕业生需求信息客观准确。
附件:1.《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申报表》
2.《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征询表》
3.《单位采集信息表》
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