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京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特殊急需的业务骨干,及时有效地为各单位补充急需业务骨干做好服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105号)的要求,现将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人员结构的特点,合理确定本年度从京外选调人才的支持方向及补充紧缺人才的数量,对于部分单位2009年度已选调到京人员,要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其在新岗位发挥作用情况做出基本评价,并填报《2009年度京外选调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3)。
二、各单位在计划的拟定过程中,文字说明2010年度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的基本考虑。要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工作急需、京内难以调剂的原则,合理确定人才支持的方向及补充紧缺人才的数量,切实保证承担国家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从事高新技术研究、担负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制对特殊人才的需求。
三、要坚持人才选调的高层次、高素质,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在计划的编制上,要真正做到有理有据,坚决杜绝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京外调配人员计划。各单位已有具体人选的,可将人员的具体情况以研究所函件报送北京分院组织人事处。
四、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3日前将计划申报材料和相关表格报送北京分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范俊梅 赵思香
电 话:62661212 、 62661242
附表:1.《国务院各部门2010年度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事业)计划申报表》
2.《国务院各部门2010年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企业)计划申报表》
3.《2009年度京外选调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